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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9-4 09:27|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6345|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梅飞/文 王彪/摄|来自: 颍州晚报

  9月1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阜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6章49条,在市场环境、产业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做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着力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据介绍,该《条例》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在制度设计上体现整体系统性。《条例》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分工作了规定。特别是及时落实2022年12月中旬省政府发文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行政执法权限的新要求,明确了乡镇、街道的职责;突出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同时,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并结合实际,从多个方面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推动十大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专章写了产业环境,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制度设计,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保障力度。

  二是在具体措施上体现用情用力。《条例》中,多项举措体现政务服务优化,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企业注销便利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等制度,体现对政府自身更严、更高的要求,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条例》聚焦解决重点问题,如明确水电气企业和政府建筑区划外红线费用承担责任,减轻用户负担;加快和规范开发园区经济管理事项赋权,让管理和服务更加符合开发园区发展需要;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用地清单制、多测合一、竣工验收等重点事项,彰显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力度和决心。

  《条例》关注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产业环境。如关于产业规划、产业链、产业升级、“双招双引”、科技支撑、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这些符合我市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的实际,提高了产业环境的法治化水平,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升市场主体信心。

  三是在地域特色上凸显阜阳做法。固化“阜阳企业家日”,并丰富其内涵;固化“星期六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机制”这一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固化“创新实施出境竹木草制品远程检疫监管新模式”举措,便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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