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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2023-4-27 09:24| 编辑: 刘黎 | 查看: 646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徐立成|来自: 阜阳日报

我市15个水域实施禁渔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4月23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明确即日起在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其中涉及我市15个水域。
  
  此次禁渔涉及我市颍上县、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太和县、临泉县、界首市的八里河、焦岗湖颍上县水域、颍河、草河颍州区段、茨淮新河阜阳市段、谷河太和县段、黑茨河、界洪河太和县段、老泉河故道颍州区段、流鞍河、泉河、三十里河、沙颍河、西淝河太和县段、涎河临泉县段等水域,禁渔期均至6月30日。此外,淮河颍上南照镇至关屯乡、淮河干流阜南县水域常年禁渔,淮河颍上关屯乡至鲁口镇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
  
  《通知》要求,在禁渔区、禁渔期,禁止所有作业方式,违反规定进行捕捞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禁渔期间因保种育种、科研教学、调查监测、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资源的,应经批准同意。有关市县要及时设立禁渔标志,加强禁渔宣传教育引导,严格禁渔执法监管,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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