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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5-3-18 09:22|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823|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周姗姗|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3月17日获悉,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市房屋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阜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建设、申请审核、配售管理、回购管理、使用管理、权益保障、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政府提供土地,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限定保障对象、建设标准、套型面积、配售价格、处分权利及使用范围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配售。

  哪些群体能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征求意见稿明确,从解决最困难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入手,逐步将保障范围扩大到整个工薪收入群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如何购买?征求意见稿规定,配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一项目一方案”,按照制定配售方案、发布配售公告、公示房源、登记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选房、签约备案、房屋交付等程序有序实施配售。各地应根据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确定保障对象的配售顺序。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买卖?征求意见稿规定,配售型保障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通过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系统进行限制,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出现以下情况时,由政府指定运营单位进行回购:

  申请家庭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主动申请退回的;因辞职、离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且不再在申请所在地居住及工作的;申请或重复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的;长期闲置,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户型的;提供虚假材料骗购配售型保障房,或隐瞒住房状况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目前正在加快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促进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更加规范、合理。”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发展科相关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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