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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消防安全加“法”码

2025-2-18 09:18|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413|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李方达 通讯员 侯媛媛|来自: 阜阳日报

   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紧张,高层建筑火灾救援难,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住宿合用存在较大火灾风险隐患,农村消防基础工作薄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我市消防工作面临许多新挑战、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推进消防安全立法工作。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就《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规定(草案修改稿)》将按程序进行修改、审议,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计年内出台。

  消防工作面临新挑战

  居住在城市里,你是否为电动车充电而烦恼?有没有留意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身边的消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在农村,消防设施和力量薄弱问题则更加突出。

  近年来,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关注,我市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阜阳消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火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积极实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演练,维护了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局面。但全市消防工作也面临不少新问题、新挑战,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领域火灾扑救难、疏散难,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车充电等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面广量大。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火灾事故的发生,大致有以下几类原因: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农村消防基础工作薄弱,消防技防、智防水平亟待提升;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住宿合用,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消防设计,造成消防安全隐患;住宅小区内电动车充电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短缺,也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等。

  立法强化消防安全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治理急需的事项,将《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列入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市消防救援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规定(草案初稿)》,并通过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形成《规定(草案送审稿)》于去年7月报请市政府审查。市司法局承办后,征求了105家单位的意见,合理采纳,反复斟酌完善,形成《规定(草案)》。

  去年12月23日至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查意见,会同市消防救援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

  《规定(草案修改稿)》共25条,涉及政府及部门责任、重点场所火灾预防、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和保障、火灾事故调查和违法行为责任等内容。其中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和安全,将消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消防工作站,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综合性消防救援、消防监督执法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应定期组织、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演练。

  《规定(草案修改稿)》还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三合一”场所、小型经营场所、建筑材料使用、建筑物装饰装修及排油烟设施配置使用、建筑物使用、用电、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火灾预防进行了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真正聚焦消防安全管理难题,突出法规实用性,顺应现代消防工作要求,提高我市消防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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