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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2025-1-7 09:02| 编辑: 刘黎 | 查看: 1247|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在工厂务工的小张自称拿不到工钱,但因为缺乏有效证据,讨薪维权陷入了困境。想要打赢官司,举证十分重要,通过诉讼讨薪需要什么样的证据?一起来看法官以案说法。
  


  案例:想要工钱,拿出的证据却无效
  
  小张称,自己去年在一家板材厂务工,老板朱某某答应每个月支付其7000元工钱。三个月后,朱某某却以各种原因拖欠他的工钱。为了维护权益,小张想要通过诉讼来讨回工钱。
  
  2025年1月3日,小张来到太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在立案过程中,法官告诉小张,他提供的工资协议上没有朱某某的签字,属于无效证据,因为无法鉴别它的真实性,所以证据不完整。
  
  “我们都是口头协商好的,后来,我怕他抵赖,手写了一份支付工钱的协议,朱某某是认可的。”小张对此十分着急。法官建议小张,最好能找到其他佐证材料,证明他主张的事实存在。否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认可小张主张的事实,而他又无法提交有效证据与自己的陈述形成证据链条,会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他也将面临败诉的问题。
  
  在法官的建议下,小张决定回去继续寻找有利证据,再通过法律维权。
  
  说法:谁主张,谁举证
  
  “小张的遭遇,在劳务纠纷中十分常见。很多当事人就因为证据意识不足,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康表示。
  
  李康介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民事诉讼中,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当事人在与他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后,就必须树立很强的证据意识,做好证据固定。只有提出确实、充分,能够证实自己主张的证据,才能打赢官司。
  
  同时要明确,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提醒:通过诉讼讨薪要注意收集证据
  
  李康提醒,临近春节,一些务工的人,可能会遇到被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来到法院立案讨薪。讨薪前,首先要确定一下手中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效。这就需要平时就有保存证据的意识,才能在遇到纠纷时进行有效维权,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
  
  收集证据,要做到以下几点:
  
  1、清楚欠薪对象。知道债务人(发工资的人)的姓名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尽可能要求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工资欠条,并在上面注明联系方式,便于诉讼时能迅速确定被告。
  
  2、清楚工资待遇。记清自己的入职时间,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薪酬及薪酬支付方式的,要注意保存录音、信息等记录,留存每次给付薪酬的记录。
  
  3、清楚制约措施。分期支付工资的,最好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要求欠薪者支付逾期违约金,不加重其逾期支付的压力,就无法调动欠薪者清偿债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约定逾期违约金也会降低讨薪成本。
  
  4、清楚工友的联系方式。在薪资未到账的情况下,与一起务工的人员保持互通信息,也利于在诉讼中申请共同务工的工友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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