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阜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公布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12-13 09:50| 编辑: 刘黎 | 查看: 5888|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近日,阜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阜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阜阳市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涵盖台风、暴雨(雪)、寒潮等各类气象灾害。

  阜阳市政府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需落实防御措施,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监测、预报、预警等,其他相关部门如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需协同合作。

  《办法》强调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科普设施建设。每五年开展气象灾害普查,更新数据库,进行风险评估,划定风险区域。同时,要求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城市暴雨强度公式,加强暴雨、洪涝灾害预防。

  在雷电灾害防御方面,气象主管机构需划定易发区域,产权单位需定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也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办法》确定了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供水供电单位等,要求这些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检查防范措施,及时报告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

  气象主管机构需及时发送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并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对重点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同时,推进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完善气象观测站网,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市政府将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气象主管机构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高预报准确率和时效性。通信运营单位需建立快速发布通道,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在农业领域,气象主管机构与农业农村部门合作,提升农业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警能力。此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根据暴雨预警信号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

  《办法》还规定了暴雪、低温、结冰等灾害的应对措施,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产品,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对不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政府、机构及工作人员,将依法责令改正或给予处分。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