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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摆的电梯“康复”了

2024-9-5 08:37|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902|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任刚 通讯员 闫翊 实习生 郭涵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9月3日中午,尽管天气闷热,张向利和一群小区业主仍然在楼下等待,希望见证停摆电梯“康复”的这一刻。随着一阵轻微的轰鸣声,佳和物业项目经理魏甲甲等人从1楼电梯走出,张向利长舒了一口气:“再也不用排队等电梯了!”

  
  张向利是阜城南京路安置区12栋楼的业主,此前,因为12栋楼两台电梯中的一台需要大修而停摆,他便开始了每天早出晚归、错开电梯高峰的日子。
  
  与12栋情况类似,13栋楼的一台电梯几乎同时出现故障,需要大修,全楼居民也只能依赖另一台电梯上下楼。
  
  魏甲甲告诉记者,由于小区12栋和13栋楼分别有41户、18户业主未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导致停摆的两部电梯未能得到及时维修。
  
  “这两台电梯停摆后,业主多次反映问题,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及颍州区政府相关部门也多次前来调查了解。”魏甲甲说,最终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推动下,市房管局、颍州区市场监管局、颍州区住保中心、颍西街道办事处、泉河社区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决定采用公共维修基金加业主自筹的方式修复电梯故障,对未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业主做思想工作,劝导他们补交或参与资金分摊,缺口暂时由物业垫资。
  
  其后,12栋和13栋楼业主自筹资金1.4万余元,加上公共维修基金,基本保障了所需维修资金。9月3日和4日,两台电梯先后恢复试运行。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电梯数量迅速增长,截至2024年6月,全市注册在用的电梯总数为42721台,总量位居全省第二。随着数量的增加,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问题。今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中心接到了不少关于电梯维修不及时和易出故障的问题投诉。
  
  “按照‘紧急修、保运行’的原则,作为住宅小区,‘谁受益,谁出资’维修电梯的做法值得推广。”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郭新亮告诉记者,今年5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居民住宅电梯应急维修相关政策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根据《通知》,当发生电梯故障严重损坏危及居民住用安全的紧急情况,如果业主关于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不统一,或业主缴纳确有困难,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联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党组织共同查勘、调处,召开乡镇(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组织维修。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印发的《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措施的通知》和《阜阳市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操作细则》,到2025年6月底前,将对我市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按需完成维修改造更新,保障人民群众便利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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