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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情理法” 解开“千千结”

2024-8-28 09:11| 编辑: 刘黎 | 查看: 2860|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刘子良,临泉县杨桥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2018年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23年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在矛盾调解工作中,刘子良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分析矛盾纠纷的焦点,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努力将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作为一名调解员,我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调解工作。”刘子良说。
  
  有事找老刘
  
  在临泉县杨桥镇,提到“老刘调解室”,不少群众都会竖起大拇指。遇到啥烦心事,都会来找老刘“唠唠”。老刘就是刘子良,曾在杨桥镇刘大村当了20多年村支部书记。2018年退休后,他被镇政府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家里事、邻里事……从那时起,很多群众有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会到老刘这里“解疙瘩”。
  
  今年以来,我市举办了两场“零彩礼、低彩礼”集体婚礼,这让刘子良感触颇深,关注起农村因彩礼引发的一些矛盾纠纷。
  
  “谈婚论嫁不能明码标价。”近日,在调解一起彩礼纠纷中,刘子良向双方释明了彩礼的范畴,并从当地的风俗习惯、经济水平、彩礼的使用和消耗等因素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让一步,就彩礼返还金额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让身边的群众对彩礼有正确的认识,刘子良还做起了宣传员,逢人便讲解“零彩礼、低彩礼”集体婚礼,以及法律上关于彩礼的规定。“农村一些家庭因为彩礼出现矛盾,提倡‘零彩礼、低彩礼’不仅能减轻家庭负担,还有助于从源头上解决相关问题。”刘子良说。
  
  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农村基层矛盾多半集中在家务事、邻里纠纷上,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化解,就有可能激化。”刘子良凭借自己的调解经验,深知“小矛盾”也关系“大幸福”,调解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
  
  近来,他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并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调解水平。“要真正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才能有效地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调解工作就像一座桥梁,连接着双方的心灵,通过沟通和协商化解矛盾,才能达成共识。”刘子良说,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谨记“情理法”三个字,做到有理有据、有情有义,着力解决好群众的矛盾和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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