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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中高考提示 带着诚信“赶”考

2024-5-30 09:21| 编辑: 刘黎 | 查看: 2495|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来自: 阜阳日报

      又到一年中高考季。6月份,我市报名参加高考、中考的考生们,将以梦为马,奔赴考场。市教育局提示广大考生,遵守考试规定,严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应考,共同维护高考、中考的公平、公正。
  
  考试不仅是文化知识的较量,更是道德品质的比拼。市教育局提示广大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于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请考生注意,避免发生。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中存在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对于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另外,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提醒我市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点。如携带上述设备入场参加考试,不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进行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心怀敬畏,规范言行,遵守规定,诚信赴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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