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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物业费,业主被起诉

2024-5-29 08:33|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361|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吴景英|来自: 颍州晚报

   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将一起物业费纠纷庭审搬到了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部分业主等旁听了庭审,让“家门口”的庭审成为一次普法“公开课”。
  
  郑某是颍泉区一小区业主。2016年,他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3元计收物业费。郑某在该小区的房产建筑面积为107.84平方米,每月应交物业服务费140.19元。
  
  但从2022年4月起,郑某开始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促,郑某仍不愿交。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郑某诉至颍泉区人民法院,要求他支付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所欠物业服务费2383元和违约金。
  
  颍泉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接收案件材料后,为充分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采用“法院+社区”模式对双方进行调解。
  
  近日,法官来到三皇社区对该案进行了庭审,并邀请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小区业主代表等旁听了庭审。
  
  “我不是恶意拖欠物业费。”郑某称,自己之所以拖欠物业费,主要是认为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未尽到管理服务职责。而物业则称,自己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职责。双方各执一词。
  
  “作为物业公司,应该为业主提供更加专业的物业服务,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积极履行责任;作为业主,应该跟物业公司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有问题让他们及时整改。”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物业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业主交纳物业费的积极性会更高,这是个良性循环。”社区的工作人员也对原、被告进行了调解,引导他们共同化解矛盾。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目前,郑某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给付物业费的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涉民生类纠纷,标的额虽小,却牵动着业主的心。”承办法官表示,此次将法庭搬进社区,让“家门口”的庭审成为一次普法“公开课”,只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法官提醒,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不仅会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经费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服务管理,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还会激化矛盾,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建议业主在遇到问题时,通过正常途径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商,如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等。此外,物业也应规范服务,与广大业主一起建设好、维护好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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