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颍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汝某某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 庭审前,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开庭计划,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关于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提醒函》。接到提醒函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度重视,并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 庭审中,承办法官按照庭审程序,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过程规范有序,节奏明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全程参与应诉,正面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一把手”既“出庭”又“出声”,能在一定程度缓解原告方的对立情绪,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具有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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