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月3日,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说,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阜阳高质量发展,坚持守正创新、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4658人,同比上升50.89%,审查起诉13145人,同比上升31.37%;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792件,同比上升278.83%,对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733件,同比上升108.8%;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548件,同比上升110.04%,行政监督案件890件,同比上升513.8%,公益诉讼案件1380件,同比上升73.37%。 以能动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47人,提起公诉8562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法轮功”“被立王”等邪教和非法传教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起诉涉黑恶犯罪16件69人。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25人。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欺行霸市、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3件148人,对涉企民事行政执行提出检察建议212件。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推动建立首批第三方监督评估人员库,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0件。推深做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两级院检察长接待企业家52人次,帮助解决相关问题31个。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3件89人。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对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当宽则宽,依法不批捕1105人、不起诉2471人;对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提出从轻量刑或从轻处理建议946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稳定在85%左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成刑事和解不起诉364件,民事和解息诉159件。 以检察担当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决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深入推进“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0件。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7人,立案办理损害“三农”公益诉讼案件501件,提起公益诉讼39件,追偿修复费用223.09万元。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68人、提起公诉515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228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依法不批捕196人,附条件不起诉187人,实施跟踪帮教275人次。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针对恶意欠薪犯罪提起公诉8人,办理支持农民工以起诉方式讨薪550件,帮助讨薪984.37万元,助推欠薪问题法治化解决。 以精准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监督立案345件、撤案290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22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73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8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7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持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48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388件,提出、提请抗诉2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支持起诉661件。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22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做好公共利益保护。坚决履行好“公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1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98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70件。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公共利益保护,制发检察建议659件,提起公益诉讼11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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