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认定企业从优行政审批、减少行政监管,并在质量服务、示范推荐等方面给予激励 信用合规企业将享更多便利。近日,《阜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建立信用合规正向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印发。该方案明确,鼓励辖区企业参与信用合规认定,对获得认定的企业从优行政审批、减少行政监管,并在质量服务、示范推荐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激励。 信用合规建设,即经营主体以有效防控信用违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信用合规建设为导向,建立信用合规制度、落实信用合规内容、完善信用合规管理、培育信用合规文化等。 为加快提升企业信用合规管理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信用赋能作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我市建立信用合规正向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并配套印发了《阜阳市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 根据方案,信用合规企业,即在阜阳市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近3年正常经营无连续亏损、无违法失信行为,经企业信用合规标准体系评价为90分以上的企业,可获得正向激励。主要包括:从优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系统将为信用合规激励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变更业务等方面,设置专岗优先办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压缩审批时限,紧急事项实行全程代办或跟踪帮办;减少行政监管,对信用合规企业以全面自律和行业自治为主,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领域及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专项检查、案件线索转办交办外,一般不主动实施行政检查。对信用合规企业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商标使用等相关事项实行“免查”,其他行政监管事项确需检查的,降低“双随机”频次和比例。 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企业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优先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加大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支持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当前,我市正制定正向激励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下一步,将切实推动激励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激发经营主体主动信用合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信用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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