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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开始发放购房消费券

2023-10-12 08:28| 编辑: 刘黎 | 查看: 856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继阜城三区之后,10月9日,临泉宣布发放购房消费券。
  
  本报曾经报道,为进一步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8月6日起,阜城三区开始发放“购房消费券”。
  
  10月9日,临泉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临泉县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临泉县相关群体可申领购房消费券(每套房只能用一张券)。
  
  这些群体包括: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临泉县中心城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学历);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农民在临泉县中心城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是外省、市,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临泉县中心城区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临泉县中心城区内购买二手商品住宅,不含非住宅商品房。
  
  发放标准是,按照实际支付房价款1.5%的比例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应缴纳契税金额),实际支付房价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为准。
  
  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申请人可通过“皖事通”“免申即享”服务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购房消费券,即可领取。所需资料包括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临泉县无不动产登记证明。(高校毕业生、农民提供);《毕业证》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或者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农村户籍证明(农民提供)。
  
  申领条件为,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购房人要在临泉县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商品住房,不含非商品住房);购房人应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皖事通”服务平台提交购房消费券兑现申请。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通过“皖事通”服务平台对申请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由实施主体汇总购房消费券兑现信息并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购房消费券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需要提醒的是,家庭成员共同购买商品住房的,一套住房只能申领一次购房消费券;2023年10月10日前,在临泉县中心城区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者二手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者,撤销备案后在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期间仍由同一购房者(含配偶、未成年子女)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得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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