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区政府、管委会变相收取的23.4万元供水供气企业红线外破路破绿费用,将按照有关政策陆续退还 8月30日16时许,阜阳国祯燃气公司财务人员收到了一笔2万元的退款。仔细一查发现,原来是2021年4月垫付给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的燃气报装红线外破路押金。 “铺装燃气管道需要破路破绿,双方约定由燃气公司自破自修,我们提前垫付了押金,市城南新区管委会今天终于兑现了减免政策。”阜阳国祯燃气公司有关负责人赵彬说,除了这笔2万元的押金,企业还有12笔燃气报装红线外破路垫付费用,这段时间都将陆续退还。 据悉,早在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安徽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有关政策,从当年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 “2022年5月12日,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获得用水用气领域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市营商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根据道路管养权属,按照市、区分担的原则,对属于市级承担管养职责的城市道路在供水供气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统筹资金保障。 在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的支持下,目前,市本级、颍州区和各县(市)政府均已落实费用减免政策,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开区、市城南新区未落实政策。 8月18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召开,要求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督促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开区、市城南新区立即落实红线外破路破绿费用减免政策。 经市城乡建设局摸底,未落实红线外破路破绿费用减免政策主要存在三种情形,分别是颍泉区、颍东区要求供水供气企业自破自修,未收取任何费用,但工程费用由供水供气企业承担;阜阳经开区安排管养单位修复,但要求供水供气企业缴纳修复费用;市城南新区要求供水供气企业缴纳修复押金,由供水供气企业修复,修复不符合要求的从押金中扣除进行二次修复。 “2021年3月1日至今,我市部分区政府、管委会变相收取供水供气企业红线外破路破绿费用累计23.4万元,其中,收取供水企业14.08万元、供气企业9.32万元。”市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彭勃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行政审批时长,增加了企业负担,影响了用户获得用水用气的时限。 目前,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开区、市城南新区正严格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要求,认真落实红线外破路破绿费用减免政策,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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