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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障选好“两员” 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2023-7-5 09:54| 编辑: 戴斐 | 查看: 811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刘雪|来自: 阜阳日报

  记者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阜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招聘和管理办法》已经印发,全面部署了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选调、招聘和管理工作。

  《办法》明确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职权与职责,对“两员”的选聘、培训、管理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办法》指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是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两员”应在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圆满完成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工委书记)为经普办主任,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负总责。县市区经普办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涉经部门考察、选调能够胜任经济普查工作的业务骨干到经普办工作。地方普查机构制定“两员”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证件管理,确保一人一证,不重不漏。各级经普办要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选调、招聘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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