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可申请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励耕计划启动,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励耕计划是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范围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一般资助即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即资助标准为2-5万元。重点资助对象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按照2-3万元予以资助,因见义勇为等行为重伤、致残的教师按照4万元标准予以资助,牺牲教师按照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 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原则为隔年申请,即:去年已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今年不得申请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已牺牲教师由生前任职学校代为申报。 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报送的材料组织终审,审核完成后公示终审结果,经公示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受助教师拨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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