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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在守纪律、讲诚信上“失分”

2023-5-29 09:10| 编辑: 刘黎 | 查看: 2147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牛桂芹|来自: 颍州晚报

高考临近,市教育局提醒:


    考前看考场有哪些注意事项?家长送考需要注意啥?哪些物品不能带入考点?哪些行为将被认定为作弊……高考将至,市教育局提醒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考点安装智能安检门
  
  严禁携带手机进入
  
  我市今年高考共30个考点,其中,颍州区:阜阳一中、阜阳十五中、红旗中学、阜阳师范大学附属西清路中学、阜阳五中、阜阳三中;颍东区:城郊中学、阜阳十中(岳家湖校区);颍泉区:阜阳二中、阜阳四中、阜阳十九中。
  
  为确保高考安全平稳进行,防范手机作弊,根据统一安排,今年高考考生手机不得带入考点,偶有携带的必须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
  
  据了解,今年把防范手机作弊作为高考安全的重中之重,我市所有高考考点都安装了智能安检门,用于检测手机等违禁物品,以防考生赴考时携带手机进入考点。
  
  此外,每年听力考试都备受关注,我市已经组织人员对考点相关设备实施多次检查,以确保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平稳进行。
  
  丢失证件不要慌
  
  可核对信息后进考场
  
  高考考场开放一般是6月6日下午4:00开始。看考场时,提醒高考生要了解考场、厕所、应急疏散通道的位置;从家里到考点需要的时间,以及判断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最为恰当;对照考点具体地址,以免跑错校区或迟到。
  
  关于是否送考,建议家长最好征求考生意见。确需接送的家长尽量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将送考车辆长时间停靠在考点附近,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特别提醒,考试期间准考证、身份证丢失不要慌张。考生一旦丢失“两证”,应直接前往考点,将相关情况告诉本校的送考教师和考点工作人员,考点向市教育考试院报告后,可调阅考生的照片和身份证信息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确认后,考生就能进场考试;同时,家长或送考教师应立即去补办证件,下一场考试时携带补办好的证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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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行为不能有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认定为考试违纪: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以上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及其他人员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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