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刘某某犯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2年4月,界首市沙南某村村民刘某某经人介绍,利用本人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违法资金82390元。同年6月,又主动联系,帮助他人转移违法资金663721元,从中违法获利。 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为谋取不当利益,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遂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