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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多家协会商超承诺

2023-3-15 09:09|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8141|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王晨曦|来自: 颍州晚报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围绕中消协确定的今年消费者权益日“提振消费信心”主题,陆续组织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昨日,在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市保险协会、市餐饮商会、市美容美发协会、市建筑装修协会,阜阳绿色步行街、阜南天阜嗨街、太和翰林广场及经营户代表,阜阳百货大楼、阜阳商厦时代广场、万家福超市、国贸商城、和华千百意、颍东方圆荟、吾悦广场、颍泉万达、华联集团等商超,共同发出倡议,承诺“诚信”等,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作出积极贡献。
  
  上述单位在倡议中表示,为落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承诺——
  
  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诚信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者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
  
  接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等对本企业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接受并自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对本企业消费纠纷的调解。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平公正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畅通维权渠道。
  
  实行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自觉接受消费者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安徽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规定,主动明示退货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时限、退货流程。凡是消费者在本店购买的商品,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均可凭购物凭证,到店享受快速、便捷、无障碍退(换)货。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先行赔付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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