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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存量房贷挂钩LPR

2020-1-10 10:21|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551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刘培军|来自: 颍州晚报

  新年伊始,央行就送了一个“大礼包”:自2020年3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
  
  新政对商贷购房者有何利好?各家银行如何执行?
  
  存量房贷有两种方式“换锚”
  
  “听说在银行贷款要采用LPR利率了,不知道房贷会不会降?”近日,一些贷款市民都在谈论类似话题。
  
  这是因为,央行于2019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贷款的和已签订贷款合同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
  
  公告还称,存量房贷挂钩LPR后,在选择上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LPR+基点”的浮动利率,二是把当前还贷利率固定下来。二者只能选择其一,机会只有一次。选择什么计算方式,由银行和贷款客户协商。
  
  “此前央行已公告称,从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住房商贷利率必须挂钩LPR。”工行阜阳市分行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最新公告,3月1日起老房贷也要“换锚”,挂钩LPR,“有利于利率市场化。”
  
  如果LPR走低
  
  个人住房商贷就会降低
  
  记者查询到,2019年12月20日、11月20日,5年期以上的LPR都是4.80%。之前的2019年10月份、9月份和8月份,LPR均为4.85%。
  
  农行阜阳市分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假设某市民前年购买了一套住房,贷款期限30年,双方合同约定的房贷利率是央行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再上浮10%,那么执行的利率就为5.39%。
  
  如果双方协商后选择“LPR+基点”方式,要先计算基点数值。基点数值为原房贷最近的利率减去相应的LPR,即5.39%-4.80%=0.59%。这个基点一旦定下来,就不再变了。按照新政,这位市民的房贷利率应为LPR+0.59%。如果未来LPR走低了,房贷月供就会随之降低,因为基点数值是固定不变的。
  
  此外,在贷款周期内,贷款客户还可以与银行约定利率的重新定价周期。重新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长则三五年再变。
  
  大家都在等实施细则落地
  
  对于还贷人来说,最关心的还是到底选哪种方式比较划算。对此,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从长期看,利率下降的通道已经打开,未来一段时间,贷款利率还有下降的空间。
  
  记者昨日咨询阜城多家银行个贷部,对方表示已注意到央行的最新公告。但新政具体怎样实施,市民房贷的月供大致能降低多少,因为上级银行还没有下发操作细则,暂不能提供更多信息。
  
  “可以确定的是,我们会按照上级行要求实施新政。”农行阜阳市分行、建行阜阳市分行、徽行阜阳市分行等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届时是发布媒体公告,还是银行主动与贷款客户直接联系,将视情况而定。
  
  建行阜阳市分行客户经理介绍,按照央行新政,需要银行与客户重新签订合同补充条款,约定贷款利率的计算方式,“这个工作量比较大,实际操作中也可能出现新问题。比如贷款客户选择新的定价方式后,也可能出现反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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