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男子报假警被警方行政处罚

2024-12-12 10:04| 编辑: 刘黎 | 查看: 2314|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12月9日,颍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查处一起报假警案件,追回群众“丢失”的8万余元现金。

  12月2日,颍上县黄桥镇居民赵某报警称,家中丢失8万余元现金,这笔钱是其侄女暂时存放在家中的彩礼钱,并提到前一天有三人到其家中讨债。接警后,刑侦大队及黄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在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丢失地点”附近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完好无损,且屋内仅有报警人赵某的鞋印。随着进一步询问,赵某的叙述变得模糊不清,令民警产生疑虑。经过全面调查,警方未能找到赵某所称的讨债人员,反而发现赵某近期有大笔开支,但资金来源不明。

  在证据面前,赵某最终承认,他为了隐瞒擅自使用侄女彩礼钱的事实,故意报假警,诬陷他人。

  目前,赵某因涉嫌谎报警情,已被颍上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颍上公安提醒市民,报警电话是受理人民群众求助的“生命热线”,对于谎报警情、恶意占用警力资源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报假警造成严重后果,报警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