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1至9月,全市开发区挂牌出让“标准地”67宗、3936.42亩,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率100%。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性统一评估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推行“标准地”改革有何重要意义?“一方面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另一方面加快项目落地。”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孙志表示,“标准地”明确出让土地前,由政府统一打包办理区域评价事项,解决了企业用地评价事项多、评价时间长、评价部门多等制约项目落地问题。同时,“标准地”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承诺先行代替审批,最大程度压减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合同和承诺书,即可“拿地即开工”。 “此项改革还有力推动高效用地。”孙志介绍,通过“供地前亮标准、供地后考承诺”,“标准地”从源头上消除了项目不实、不清、多变等问题,有效防止围地、炒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及长期闲置低效用地现象发生,深化了“亩产论英雄”理念,促进产业高效化、集聚化发展。 据了解,我市于2020年底推行“标准地”改革工作,先后出台《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阜阳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有效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营造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 近年来,全市开发区积极推进“标准地”改革,2021年新增工业用地以“标准地”形式出让率达72.73%,2022年、2023年,我市新增工业用地以“标准地”形式出让率均达100%。 孙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亩均效益等控制性指标体系约束,深化推动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加快项目落地、促进高效用地,同时积极探索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延伸。 |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