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禁用“生鲜灯” 超市、菜市场灯光下水灵新鲜的蔬菜,买回家却发现有“色差”; 看着色泽光鲜的肉品,离开菜市场灯光却变了样…… 你是否遇到过如此反差的“卖家秀”和“买家秀”?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来误导消费者。禁用“生鲜灯”进入倒计时,记者就此作了采访调查。 “生鲜灯”使用较普遍 记者走访阜城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发现,不少生鲜类摊位、柜台仍普遍使用“生鲜灯”,并且不同商品使用不同颜色的灯光:肉类区多是红色,果蔬区多是暖黄色,水产区多是冷蓝色。 在阜阳十五中附近一家农贸市场鲜肉摊位前,记者拿起一块猪肉,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反复对比,发现猪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在“生鲜灯”照射下,则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加新鲜。 摊主告诉记者:“几乎每个肉摊都在用,谁不用谁吃亏。”谈及禁用“生鲜灯”,摊主表示赞同:只要货真价实,用不用“生鲜灯”都一样。 在颍淮大道附近一家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的摊主表示,正在等待市场管理方统一更换。 消费者容易被误导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生鲜灯”,页面上显示有4万多个产品,价格多在百元以内。随机点开一款销量3万+的“生鲜灯”产品链接,主页上“有好灯光才有好生意”“不好看谁会买”的推广标语赫然在目,并针对销售熟食、鲜肉、蔬菜、水果、海鲜等不同商品给出具体的用灯指导。如红白光用于鲜肉,照出肉鲜嫩;绿白光照蔬菜,更显新鲜。不少买家评价:“生鲜灯”的照射让鲜肉看起来更新鲜,生意明显比之前好了。 “生鲜灯”之“能”,不少消费者也有察觉,并想出了对策。记者采访当天,市民杨女士在西湖大道附近农贸市场采购,她告诉记者:“我现在买肉,都要拿起来在正常灯光下分辨颜色、仔细挑选。” 新规出台 明确禁用“生鲜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郑海峰介绍,“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影响其质量。如果商品合格,使用“生鲜灯”提升产品卖相,仅属于一种营销手段;但如果有不良商家利用“生鲜灯”,销售以次充好、甚至腐烂变质的商品,则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办法》实施之前,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是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对于消费者投诉的判定关键是食品本身质量是否合格,而不是有没有使用“生鲜灯”。《办法》实施后,处理相关投诉就有了依据。 “现阶段,主要任务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型农批市场和连锁超市摸排自查、限期整改。”郑海峰介绍,《办法》发布后,市市场监督部门就在全市大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等相关企业开展宣传工作,要求提前筹划、迅速行动,按照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新要求进行整改。12月1日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按规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办法》得到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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