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插队”事件引发热议;律师: 近日,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某景区门口,两名女子疑似插队被制止后情绪失控,暴怒怼人引发网友关注。但随着“插队事件”不断发酵,两名当事人不仅被“网暴”,甚至一些商家也蹭起了热度,将两女子的照片做成漫画车贴售卖。 连日来,该事件已从简单的曝光不文明行为,延伸出网络暴力、人肉搜索、丑化传播甚至借机牟利等一系列行为。但面对一些不文明行为时,周围群众是否有权拍摄并发布到网上?后续的“二创”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此,记者采访了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 图片来自网络 事件: 对两女子“插队”,有人谩骂、有人做车贴卖 据媒体报道,4月30日,浙江金华东阳市横店影视城一景区检票口,一名老人和一名年轻女子,疑似插队排到一男子所在的队伍中。该男子对二人行为表示不满,拉扯了年轻女子的背包。二人当场发飙,大声指责男子。 这段现场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后,当事人的言论和表情引发热议。 随着事件的发酵,对二人指责、谩骂的声音充斥网络。甚至有人将二人的形象做成表情包、漫画卡通车贴、衣服图案,配上文字广为传播。一些网络店铺开始借机售卖相关产品。 记者注意到,事件发生后有大量关于婆孙二人的漫画形象在社交平台传播。随即,电商平台多家店铺开始销售相关车贴。 昨日,记者查询多家电商平台发现,包含婆孙二人漫画形象的商品大多已下架。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发现仍有少数店家销售相关言论的车贴(如图)。 此外,还有商家表示可以定制。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做车贴也要紧跟热度,比如之前《狂飙》电视剧热播时,店里推出的“老默,我想吃鱼了”“强盛集团”车贴热销。“这次借着‘插队事件’的热度,新的车贴一天能卖出几十个。”客服说。 说法: 拍不文明行为不违法,制表情包车贴售卖涉嫌侵权 两名女子的照片被做成漫画车贴售卖又引起一波网友们的讨论。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认为,此行为涉嫌侵权。 《民法典》明确,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可见,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识别性,肖像绝非只包括民事主体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备可识别性时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两女子的卡通漫画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了,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李龙说。 李龙介绍,《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是车贴的设计者还是售卖的商家,都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李龙说,网民应理性看待这一事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做成漫画车贴,形成网暴之势实属不妥。 那么,随手拍不文明行为并在网上曝光,是否侵犯当事人隐私?对此,有法律方面的专家认为,《民法典》规定了6种禁止实施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不文明行为并不在此列,因此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人们可以随手拍并上传到网上,并且无需打码。公民对不文明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只要舆论监督目的正当,手段合理,客观记录真相,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具体而言,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应尽到合理核实等义务。 |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