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追回的钱返还给谢大爷 太和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外币兑换”诈骗案,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并将群众被骗的10000元全数追回。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此案件,太和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向记者揭秘了“外币兑换”诈骗手段,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预防。 听信“外币兑换赚差价” 大爷被骗10000元 3月22日8时30分许,太和县公安局李兴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谢大爷报警称,他遭遇3名陌生男子分饰不同角色设局,骗了他的10000元血汗钱。 民警详细问询后得知,3月21日上午,太和县李兴镇居民谢大爷在李兴镇街上“偶遇”一名问路男子。问清路线后,男子以感谢为由,称其认识一个老师和一个银行工作人员,他们两人手里有“发财赚钱”的路子。 经问路男子介绍,谢大爷认识了另外两名男子,两男子告诉谢大爷,可以用“外币”兑换人民币从中赚取差价,并称利用这种方式他们已经获得了不少利益。“他们跟我保证绝对能挣钱,问路的那个人也口头跟我担保了。”谢大爷说,犹豫再三,他还是选择回家拿出了积攒的10000元交给了这两名男子。 随后,两名男子以“到银行等机构办理兑换业务,需要很长时间且比较复杂”为由,让谢大爷回家“等候佳音”,并让他不要将此事告知其他人。直到第二天一大早,谢大爷迟迟未等到两名男子的消息,与家人说了事情经过后,才意识到被骗,便来到李兴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当天破案 挽回群众损失 接警后,民警向谢大爷了解了详细情况,通过调查、走访,迅速锁定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藏匿窝点。 3月22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太和县二郎镇将该男子抓获,又循线追踪,在一家洗浴中心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并追回谢大爷被骗的10000元现金。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梁某某、王某某、李某某。 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是团伙诈骗,分别杜撰不同身份,根据事先商议好的“剧本”,用“外币兑换后可赚取差价”为诱饵,设局对谢大爷实施诈骗。 3月23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3月31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4月1日,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3名犯罪嫌疑人诈骗的10000元现金已返还给受害人谢大爷。 社会上兑换外币多数为骗局 太和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表示,在“外币兑换”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多衣着光鲜,在大街上物色“目标”,用亲近的语气使受害人放下戒备,获取受害人的信任。随后,诈骗分子声称自己从境外回来,以银行卡无法使用、手机没网、着急用钱或可以利用兑换外币赚钱等理由,向受害人提出兑换现金的请求。同时,诈骗分子会许诺给予高额的“辛苦费”等,待受害人答应后,骗子拿出伪造的转账截图,并称钱会在24小时后到账。待现金到手后,骗子迅速找各种理由逃离现场。 太和警方提醒,遇到陌生人求助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与陌生人产生金钱往来,也不要相信所谓的转账截图。更不要贪小便宜,不要随便和陌生人兑换外币。社会上兑换外币多数为骗局,并不是所有的外币都值钱。在此类诈骗中,犯罪分子抓住一般群众“崇尚洋币”的心理,以低值外币,如越南币、秘鲁币等,冒充高值外币,诱骗群众用人民币进行兑换。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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