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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阜阳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2023-3-1 09:14|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588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任刚|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征集范围
  
  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懒政怠政,干扰正常经营、“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的,请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具体情形如下:
  
  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国家及省、市有关营商环境政策贯彻执行不力,导致损害营商环境的;
  
  不讲诚信,未按要求开展政府履约践诺行动,“三个到位”落实不彻底,对招商引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落实,奖补或扶持等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欠账不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以及“新官不理旧账”不解决涉企遗留问题,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强制或变相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乱摊派的;
  
  服务意识不强,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次办理”等制度不力,“能拖则拖”、“能慢则慢”,让企业多次跑、多头跑,造成不良影响的;
  
  频繁检查,搞“逐利”执法、野蛮执法、外包执法,严重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影子公司”,私下入股或入干股,滥用权力帮助经营,从企业收益中获取利益的;违反廉洁用权要求,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侵害企业利益的;
  
  违反有关规定,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设备、账户和资金,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巡察名义损害营商环境的;
  
  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违反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征集方式
  
  来信举报。来信请寄:阜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36013);
  
  来访举报。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举报材料到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阜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12388-2(市内拨打),0558-12388-2(市外拨打);
  
  网络举报。请登录“阜阳纪检监察网”,进入“举报投诉”栏目进行举报。
  
  市纪委监委提醒,反映问题要具体客观真实,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诬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对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可申请约见市县两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面对面反映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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