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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家用水单位领“用水计划”

2023-2-27 09:39|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808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彭勃|来自: 颍州晚报

  近日,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阜阳市城市公共供水用水计划的通知》,对阜城503家用水单位下达年度“用水计划”,超出部分将加价收费。
  
  根据《阜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阜阳市城市公共供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阜城规划区范围内年取用公共供水6000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实行用水定额(计划)管理。本年度,拟将阜阳师范大学、阜阳市人民医院、国祯美洁(安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等503家用水单位纳入2023年阜阳市城市公共供水用水定额(计划)管理范围。通知同时对这503家用水单位下达了年度计划用水指标。
  
  用水定额(计划)指标的确定,有定额法和统计法两种方式,其中定额法主要适用于国家、省或本市发布有用水定额标准,且用水结构相对稳定、具备考核条件的用户,计算公式为:年度用水定额(计划)指标=(用户年度被考核指标的数量×用水定额标准×增减系数)±增减量;统计法则是根据用户前三年取(用)水量加权平均(权重分别为前三年10%、前二年20%、前一年70%)用水量,结合用户的节水管理水平,核定用户年度的用水定额(计划)指标。统计法主要适用于国家、省或本市没有用水定额标准规定,或者用水结构不稳定、不具备定额法考核条件的用户,计算公式为:年度用水定额(计划)指标=(用户前三年取(用)加权平均用水量×增减系数)±增减量。
  
  根据相关规定,对计划用水户实行超定额(计划)用水加价收费。超计划用水50%以下的(不含50%),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1倍收费;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3倍收费;连续6个月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5倍收费,并可以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据介绍,2019年起,我市着力提升城市节水水平,巩固和扩大节水成效,推行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市节水办人员每年对计划用水户计划用水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形成了计划用水定额下发-用水定额申请调整-加价收费的管理机制。通过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倒逼企业开展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挖掘节水潜能,进一步强化了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比如,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将脱硫循环泵减速机及氧化风机齿轮箱的冷却水回收至工艺水箱重复利用,间接冷却水循环率98.26%;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车间冷却器由水冷改风冷,灌装洗瓶水通过水回收系统处理达到饮用水标准,供灌装生产线使用;华润雪花啤酒(阜阳)有限公司,洗罐水回收后用于洗啤酒瓶、塑箱、厕所冲洗等;阜阳市万达嘉华酒店建有中水回用系统,收集客房淋浴和洗漱等用水,经过处理用于马桶冲水和绿化用水等。
  
  “几年来,尚没有哪家单位年度用水超计划的。”市节水办相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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