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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个节日用品临时摊点开始出摊

2023-1-10 08:59|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4556|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文 王彪/摄|来自: 颍州晚报

  随着春节的临近,很多市民开始着手准备采购春联、年画等节日用品。为方便摊贩摆摊设点、市民集中采购,昨日起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正月十六),经市城管部门批准的阜城948个临时摆放点可经营春联、年画、花灯等节日用品。
  

  “我们特意选择了场地大、交通方便、车流量少的地方设置节日用品市场。”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到过年过节,难免会有小摊贩在路边摆摊设点,市民随意停车采购,导致交通堵塞的现象,总让人头疼不已。近年来,城管部门特意设置的节日用品年货市场,给摊贩摆摊和市民采购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能保障城市的整洁卫生。
  
  据了解,今年经过批准的临时摆放点有948个,用于经营春联、年画、花灯等节日用品,摊点严禁兜售烟花爆竹、大盘香、孔明灯、黄草纸、冥币。
  
  临时摊点分别位于文峰路(纺织厂大门西侧至兰园巷)、双清路(安居工程广场西侧进出口至东侧进出口)、中清路(西湖大道至颍南路)、颍州路(万达金街东侧篮球场)、人民路(东城河至聚星巷)、西二环路(汽车西站对面)、阜南路与颍河西路交叉口(瑞丽名城)、卜子东路(卜子东路与颍州南路交叉口)、西清路(西清路与卜子东路交叉口)、中清路(中清路与府前路交叉口)、鑫泉路(五岔路口街心花园)、人民西路(祥源文旅城粮仓)、河滨路(泉河社区广场)、卜子东路(海亮御府北门)等地。
  
  948个临时摆放摊点经营期间,所有摊贩必须到统一设置或规范好的位置经营。其他公共地点一律不准设置春联、年画、花灯等节日用品临时摆卖摊点,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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