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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小轿车,谁担责?

2023-1-4 08:43| 编辑: 刘黎 | 查看: 26649| 评论: 0|原作者: 汪文婕|来自: 颍州晚报

洒水车洒水致道路结冰,骑车人摔倒后被小轿车追尾,不治身亡……

      一到冬天,就会出现洒水车洒水导致路面结冰的事情,引发一些事故。颍东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洒水车洒水后路面结冰,男子骑摩托车通过时意外滑倒;想要起来继续前行,却被小轿车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与道路上的状况也有一定联系,这种情况下,小轿车和洒水车到底谁应该承担责任呢?近日,颍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判。
  
  因路面结冰,滑倒后又被撞
  
  2022年2月的一天,阜阳居民刘民(化名)驾驶二轮摩托车从老家到城区干活。
  
  当天,天气寒冷,路面结冰。让他没想到的是,车辆行驶至345国道西湖大桥附近时,因路面结冰,他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
  
  摔倒后的刘民,忍着疼痛想要爬起来扶起车继续前行。孰料,他刚扶起车想推到路边,事故再次发生——被后方同向行驶的小轿车追尾。事故发生后,他被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了勘察,并下发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追尾的小轿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洒水车所在的环卫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洒水车所属公司赔偿20万余元
  
  小轿车的保险公司赔偿84万余元
  
  小轿车在阜阳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后,刘民的家人和该公司就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数额达成了调解协议,获赔84万余元。
  
  经交警调查取证,证实路面结冰是由于洒水车当天在气温低于3℃的情况下,仍违规操作对路面进行洒水,导致路面结冰湿滑。刘民的近亲属就赔偿问题与环卫公司协商不成,最终起诉至颍东法院索赔。
  
  近日,颍东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案涉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追尾的小轿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洒水车所在的环卫公司承担次要责任,刘民无责任,并无不当。故案涉事故责任以小轿车驾驶员、环卫公司按7:3比例分担较为适宜。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洒水车所属的环卫公司赔偿刘民20万余元。
  
  说法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韦飞介绍,《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卫公司在气温低于3℃的情况下仍安排洒水车在道路上进行洒水,结果导致路面结冰,造成刘民滑倒受伤和车辆受损,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对行人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相关部门提醒,当最低气温处于0℃至5℃(含5℃)时,洒水车应停止当日夜间洒水及冲刷作业。坚持“作业前看气温、看地温、看路况,作业时不积水、不结冰、不扬尘”的“三看三不”原则,利用白天(9点至17点)气温较高时段,科学安排部署洒水车、机扫车、高压清洗车等车辆实施冲刷、洒水、清扫保洁作业。市民也要注意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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